海南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十、關于體檢和考察
52.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省直單位的體檢和考察,由招錄單位負責。市縣單位的體檢和考察,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省級招錄機關可以實行差額考察,體檢和考察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具體比例見職位表)。達不到招考職位規(guī)定差額比例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并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其他招錄機關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53.體檢、復檢有哪些要求?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jié)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jié)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jié)果以復檢結(jié)論為準。復檢內(nèi)容為對體檢結(jié)論有影響的項目。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4.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怎么辦?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招錄單位應暫不進行體檢,并暫緩辦理錄用。待其孕期結(jié)束可以參加體檢時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體檢合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公示、審批等。
55.考察人選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人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的;
(2)有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所列行為的;
(3)不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職位有關要求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團籍的;
(7)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9)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0)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行、社會責任感、為民服務意識和社會信用情況較差,以及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以上涉及時間計算的,截至2022年8月31日。
十一、其他事項
56.招錄工作中各環(huán)節(jié)是如何進行遞補的?
(1)面試人員遞補:筆試成績公告后、資格復審期間有入圍面試人選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按報考該職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根據(jù)規(guī)定的比例,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選中進行遞補。資格復審工作結(jié)束后,停止該環(huán)節(jié)的遞補。
(2)體檢人員遞補:體檢過程中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按報考該職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根據(jù)1:1比例(省級招錄機關可以實行差額體檢,體檢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選中進行遞補。
(3)考察人員遞補:體檢結(jié)束后,考察過程中考察人選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愿放棄考察資格的,按報考該職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根據(jù)1:1比例(省級招錄機關可以實行差額考察,考察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選中進行遞補。
考察工作結(jié)束后不再進行遞補。
57.報考人員違規(guī)違紀處理有何規(guī)定?
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規(guī)違紀和不誠信行為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其中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fā)〔2021〕12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其中,報考人員已被錄取、在試用期間,經(jīng)查明報考人員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fā)〔2021〕12號)所列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取消錄用,并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fā)〔2021〕12號)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報考人員在被錄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進行任職定級后,經(jīng)查明報考人員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fā)〔2021〕12號)所列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其相應的處理。
58.擬錄用人選在考察時應當向招錄單位提交哪些材料?
(1)《海南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考試錄用報名表》、準考證復印件各1份;
(2)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3)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復印件各1份(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要求工作經(jīng)歷的,系在編在崗的國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提供聘用審批表復印件1份;系其他報考人員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或社保機構(gòu)打印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繳納記錄復印件1份;
(4)因工作需要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59.有關本次招錄的政策問題,如何咨詢?
涉及本次招錄的政策問題,考生可撥打附件5中各相應上報單位的電話進行咨詢。
政策咨詢時間: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60.本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招考報名期間,如有技術問題,如何咨詢?
考生在報名期間,如遇到技術問題,可撥打0898-65850363、0898-65813556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