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貴州省盤州市公安局第三批警務輔助招聘公告(91人)
為進一步加強新時代公安隊伍建設,根據(jù)《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六盤水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盤州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相關要求,結(jié)合工作實際,盤州市公安局2021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jié)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jié)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簡章、現(xiàn)場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和職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90人,具體崗位及方向等需求詳見《盤州市公安局輔警招聘崗位計劃》。
三、招聘人員性質(zhì)
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性質(zhì)為勞務公司派遣的編外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主體資格,在公安機關的管理指導下,從事相關警務輔助性工作。
四、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滿足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高中以上文化。
6、熱愛公安工作,富有正義感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生活習慣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本人及主要社會關系政治歷史清白,無違法犯罪記錄。
9、已就業(yè)在職人員能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0、年齡18周歲(含18周歲)以上,男性49周歲以下(含49周歲),女性39周歲以下(含39周歲)。
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錄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的人員。
(二)不予招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2、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其他不宜從事輔警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8日
(三)報名地點:貴州省盤州市亦資街道勝境大道延長線宏財投資大廈16樓力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四)報名要求及說明: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五)報名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本人一寸免冠照片5張;
3.畢業(yè)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復印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均需要復印);
5.退伍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若提供的相關證件不全,或未能如實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報名條件不符合。逾期未提交紙質(zhì)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