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海省考考錄人數(shù)、報考程序、報考范圍、報名條件
2021年青海省考試錄用公務員809人,,報名時間:2021年3月5日9:00至3月9日18:00,筆試時間:3月27日,華圖在線整理2021青海省考考錄人數(shù)、報考程序、報考范圍、報名條件如下:
一、考錄人數(shù)、程序、范圍和條件
(一)考錄人數(shù)。2021年全省公開考錄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共809名。具體考錄職位計劃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查詢。
(二)考錄程序。考試錄用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審批錄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三)考錄范圍。除注明面向全國考錄的職位外,其它考錄職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畢業(yè)生或具有青海省戶籍的人員考錄。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報名時,應具有青海省戶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
(四)報考條件。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5日至2003年3月5日期間出生),其中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員,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5日至2003年3月5日期間出生),其中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專業(yè)和其他資格條件;
8.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符合《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要求。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考錄職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