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湘潭市教育局二級機構選調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公告(6人)
2020湘潭市教育局二級機構選調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6人公告
為加強湘潭市教育局二級機構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切實保障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決定在市直教育系統公開選調湘潭市教育局二級機構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選調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調人數
本次選調湘潭市教育局二級機構工作人員6名,列事業(yè)單位編制。其中湘潭市教育科學研究院1名、湘潭市教育技術研究室2名、湘潭市勤工儉學辦公室1名、湘潭市教工之家1名、湘潭市教育發(fā)展基金會1名。
三、選調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范圍
湘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幼兒園、歸口管理大中專院校在職在編干部、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扎實,公道正派、廉潔自律;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專業(yè)不限;
3.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6月8日以后出生),且工作滿3年。熟悉基礎教育或職業(yè)教育、學校德育管理、校園安全管理等,有一定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含稱職)以上;
5.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公開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
4.在現單位工作未滿一年,新提拔任職未滿一年的;
5.存在違規(guī)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guī)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選調方式和程序
本次選調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整個選調工作在湘潭市教育局統一組織下進行。公開選調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發(fā)布公告—推薦報名(報名確認,含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
(一)發(fā)布公告。
選調公告于2020年6月8日—16日通過湘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通知公告欄及“微潭教育”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二) 推薦報名
1.在個人自愿的基礎上,按照選調條件由單位推薦報名。
2.報名時間:2020 年6月17日至6月19日(8:00—12:00;14:30—17:30)。
3.報名地點: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612室
4.報考人員需提供的相關資料:①《中共湘潭市教育局二級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式兩份,要求蓋所在單位公章);②本人身份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近期紅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兩張。
5.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選調公告,誠信報考,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對選調職位的學歷、學位、工作經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
6.開考比例:報名總人數與選調總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3:1(含3:1),如果達不到此比例則相應縮減或取消選調計劃數。
(三)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20年6月28日(星期日)。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滿分100分,其中 公共基礎知識40分、寫作60分,筆試時間150分鐘。筆試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入圍面試。(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筆試成績公布時間為2020年7月2日。
(四)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現筆試同分的,同分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于7月7日公布,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8日,地點為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612室。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有關能證明個人經歷、能力、業(yè)績的佐證材料的原件。所有材料請使用 A4紙復印,報名復印的材料不退還。
4.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選調職位條件的,資格復審不合格。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1次。
(五)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于 7月10日公布。
4.面試的合格分數線為70分,即面試成績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5.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
1.體檢對象以選調計劃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在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
2.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不按規(guī)定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4.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七)考察(含資格終審)
1.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由市教育局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考察重點是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八)會議研究決定和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和個人專技崗位實際情況,結合用人單位空崗情況,局黨委會研究確定擬調人選和具體崗位,以適當方式進行7天公示。
(九)調動
擬選調對象公示期滿無異議之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原有高于科員職務不予保留,考生因自身原因導致無法順利調入者自行負責。
五、其他
1.本次考試不收報名費。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選調考試,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對從報名到辦理調動手續(xù)全過程中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隨意放棄的,記入湘潭市考試誠信庫。
4.考務咨詢電話
市教育局人事科:0731-52313893
5.本次公開招聘由市教育局機關紀委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駐局紀檢組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
市紀委、監(jiān)委駐湘潭市教育局紀檢組:0731-52310850
湘潭市教育局機關紀委: 0731-52313442
6.本次公開選調其他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附件:湘潭教育局二級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下方)
湘潭市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
湘潭教育局二級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歲)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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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貫 |
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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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黨 時 間 |
參加工 作時間 |
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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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 術職務 |
熟悉專業(yè) 有何專長 |
身份證 號 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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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學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畢業(yè)院校 系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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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職 教 育 |
畢業(yè)院校 系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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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任 職 務 及 職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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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聯系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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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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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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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 核結果 考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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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員 及 重 要 社 會 關 系 |
稱 謂 |
姓 名 |
年 齡 |
政 治 面 貌 |
工 作 單 位 及 職 務 |
本人承諾 |
本報名表所填寫的信息準確無誤,真實有效,無不得參加本次補充考試的情況,若有虛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報名人(簽名):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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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 單位推薦意見 |
××同志系我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事業(yè)人員,《報名表》信息屬實,符合報名條件,經研究同意報考,我單位將根據考試結果積極配合完善調動手續(xù)。 (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字: 2020年 月 日 |
填表說明:1.主要簡歷從大學開始填寫;2.考核等次填寫近3年年度考核。
原標題: 湘潭市教育局二級機構2020年公開選調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 http://jy.xiangtan.gov.cn/13025/13031/13041/content_846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