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省遵義仁懷市事業(yè)單位招聘354人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文件規(guī)定,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相關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7〕584號)和專項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等相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仁懷市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洹⑷稳宋ㄙt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shù)及對象
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54名。
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的職位,限截止到2018年8月累計服務期滿2周年的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仁懷市服務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
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隨軍家屬”的職位,限生源地或兵源地為仁懷市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yè)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駐在仁懷市部隊中現(xiàn)役軍人的隨軍家屬報考。
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職位,限在仁懷市的村(農村社區(qū))任職滿1屆以上的在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報考。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職位,限2012年以來安排在我市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非在編的退役士兵(指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服現(xiàn)役滿10年及以上的轉業(yè)士官;在服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及以上獎勵或2011年11月1日及以后入伍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因戰(zhàn)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五至八級殘疾等級的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及以后入伍因戰(zhàn)致殘被評定為五至八級殘疾等級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報考。
定向招聘“本市戶籍”的職位,限截止2018年4月23日戶籍在仁懷市或原為仁懷市戶籍通過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市外學習、工作的人員報考,聘用后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其余職位招聘應、往屆畢業(yè)生,戶籍不限。招聘職位、人數(shù)和要求的具體情況見《仁懷市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應聘職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4.具有勝任應聘職位需要的相關專業(yè)知識。
5.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2年4月24日--2000年4月23日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報考“村干部”及“退役士兵”職位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應聘職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仁懷市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2015年、2016年、2017年招聘在仁懷服務的特崗教師;
3.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4.現(xiàn)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正在接受司法、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調查的人員;
9.截止2018年4月23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yè)生;
10.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和相關規(guī)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11.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2018年4月23日09:00—4月26日16:00(報名期間24小時均可報名),報考人員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統(tǒng)一在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考人員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入“網上報名”頁面,選擇“2018年仁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入口”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純色背景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職位要求,仔細閱讀和填寫《仁懷市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如實填寫和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審核狀態(tài)。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3.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仁懷市公眾信息網”上公布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以繳費人數(shù)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
(二)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或審核未過修改報名信息后,都需進行提交報名申請操作。點擊“提交報名申請”按鈕后,審核單位才能對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若不提交報名申請,審核單位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前不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提交報名申請后,報考信息將不可再修改。
2.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職位。附件一中“是否限開考比例”欄為“否”的職位,報名人數(shù)與該職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不設置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繳費人數(shù)開考,其余職位達不到3:1比例的,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招聘職位計劃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仁懷市公眾信息網”(www.rh.gov.cn)公布。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向招考辦書面申請,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參加考試,提交書面改報申請的時間為2018年5月7日9:00至16:00。
4.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考辦書面申請,經招考辦同意后由招考辦統(tǒng)一修改。
5.2018年4月26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8年4月28日16: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考辦在4月29日16: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考生應準確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電話通暢。
6.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三)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要求。資格初審由招考辦負責。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表》后48小時內審核完畢。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信息須為本人真實情況,若有虛假、遺漏、錯誤,責任自負),對照《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經資格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
2.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報名費,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時間為2018年4月23日09:00—4月30日16:00。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請于2018年5月21日09:00—2018年5月24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不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為防止網絡出現(xiàn)異常問題,建議考生打印準考證不要選擇在規(guī)定時間的最后一天進行,并應打印多份備用)。
五、筆試
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筆試時間:2018年5月26日上午0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者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筆試成績在仁懷市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未參加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六、資格復審
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在參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考生須持資料:
1.相關證書(畢業(yè)證書〈2018屆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2.在職人員還須提供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3.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還須根據本人身份對應到仁懷市引導辦、仁懷市項目辦出具書面證明一份。
4.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隨軍家屬”職位的人員還須到仁懷市民政局或武裝部出具書面證明一份;
5.報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的人員身份是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還須提供所在鄉(xiāng)(鎮(zhèn))出具的“村干部”身份并經仁懷市委組織部審核的書面證明一份;身份是村(農村社區(qū))主任、副主任的,還須提供所在鄉(xiāng)(鎮(zhèn))出具的“村干部”身份并經仁懷市民政局審核的書面證明一份。
6.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職位,還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身份證明材料一份。
7.報考定向招聘“本市戶籍”的職位,現(xiàn)為仁懷市戶籍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為仁懷市戶籍的,須到公安機關確認并出具書面材料。
按照《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和條件進行復審,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經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shù)與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一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經遞補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不再遞補。
按資格復審合格人數(shù)與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3:1(含3:1)內確定職位面試對象。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面試人員名單另行通知??忌?ldquo;仁懷市公眾信息網”(www.rh.gov.cn)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