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貴州省黔南州都勻市事業(yè)單位招考公告(105人)(4)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和《黔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有關規(guī)定,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填寫《黔南州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由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招聘單位根據有關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到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30日內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并確保個人檔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30日之內郵寄到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若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理完以上事項,取消聘用資格。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須在接到通知的當日起,30日內與聘用單位簽訂試用期合同,逾期不簽訂者,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并報鑒證機關備案。
被聘用人員應按通知要求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3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在都勻市事業(yè)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
十、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應嚴格遵守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咨詢電話(工作時間):0854—8223164(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培訓科)
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0854—8255585(都勻市紀委辦公室)
十一、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市招聘辦發(fā)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都勻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進行公布。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fā)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市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辦研究確定。
十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都勻市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都勻市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3、《都勻市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doc
都勻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