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宿遷市宿豫區(qū)公辦學校教師招聘簡章
江蘇備考交流QQ群:247112102
備考推薦:2015年江蘇省事業(yè)單位考試名師網絡課程班
2015年江蘇宿遷市宿豫區(qū)公辦學校教師招聘簡章
為加強公辦學校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全區(qū)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的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見《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含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和條件(見《崗位簡介表》);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考生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考生須誠信報考,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整個招聘環(huán)節(jié),凡是發(fā)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對于在報考中弄虛作假、考試作弊、聘用審批后放棄報到的考生,將按規(guī)定將考生信息上報省、市人事考試機構。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宿豫區(qū)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報名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考試鑒定網(http://www.sqrsks.com)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崗位簡介表)。年齡、年限計算,身份證使用,學歷、工作經歷認定等政策答復口徑,除本簡章另有規(guī)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zhí)行。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5年6月19日08∶30-6月25日17∶30;
資格初審時間: 2015年6月19日08∶30-6月26日17∶30;
繳費時間:2015年6月19日08∶30-6月27日17∶3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銀聯(lián)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節(jié)假日正常受理。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http://www.sqrsks.com。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宿豫區(qū)人社局和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5)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補報名時間:2015年6月28日08∶30—17∶30。
(6)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