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淮安淮陰師范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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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推薦:2014年江蘇省事業(yè)單位考試名師網絡課程班
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充實淮陰師范學院人員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江蘇省教育廳直屬事業(yè)單位淮陰師范學院(全額撥款)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熱愛教師崗位,愿意為學校事業(yè)發(fā)展不斷貢獻力量;教授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學科帶頭人、學術帶頭人等特殊高層次人才年齡要求在50周歲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5、應聘者均須有國家認可的學歷及相應學位,且必須與所需專業(yè)相對應;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方式、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31日,報名方式和報名地點:①郵寄報名(郵寄地址:江蘇省淮安市長江西路111號淮陰師范學院人事處,郵政編碼:223300);②現場報名(地點:江蘇省淮安市長江西路111號淮陰師范學院人事處)。應聘者請?zhí)顚憽痘搓帋煼秾W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附上相關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部分證件請掃描)。郵寄報名以郵件收到日為準。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其中1張貼在《報名登記表》右上角);②填寫《淮陰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③身份證復印件一份;④ 已經畢業(yè)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⑤未畢業(yè)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以及成績單復印件各1份(加蓋學校章);⑥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復印件(如英語和計算機的等級證書、發(fā)表論文、獲獎證書等)。
2、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1~5號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招聘單位將通知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名人員可在9月2日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招聘單位于9月1日前通知應聘人員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以及未通過審核的原因。未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可于9月2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5、應聘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面試、試講、技能測評
(一)教師崗位(崗位代碼1-11)考試由試講、面試組成;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崗位代碼12-16)考試由技能測評、面試組成;
(二)試講: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試講。講內容為應聘崗位核心課程內容(具體內容另行通知),采用講課的方式進行。試講成績當場公布,試講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試講結束后,在合格線內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人員。
(三)技能測評: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技能測評。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評辦法和要求將根據考試安排現場告知應聘人員,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技能測試的成績60分為合格(滿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技能測評結束后,在合格線內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人員。
(四)面試按照淮陰師范學院制定的面試辦法執(zhí)行。面試辦法根據考試安排現場告知應聘人員,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測試的成績60分為合格(滿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五)試講、技能測評、面試等考試的合格線均為該項考試總成績60%。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其面試合格線為面試總成績的60%。
(六)崗位代碼1-11:試講成績按50%、面試成績按50%計入最終的總成績。崗位代碼12-16技能測評成績按50%、面試成績按50%計入最終的總成績。
所有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原則上應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