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論文“被署名”事件浮出水面:近日,本報披露湖南兩名教授刊登在《經(jīng)濟評論》雜志上的一篇學術論文,涉嫌大篇幅抄襲一本著名的經(jīng)濟學教材。文章刊登后,主角之一的當事人辯稱,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署名”,甚至表示不排除是被人陷害。
從“被署名”到“被陷害”,在近年來曝光的學術腐敗案件中,經(jīng)常聽到喊冤聲,似乎他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論文“被署名”,導師究竟冤不冤?
從迄今披露的諸多“被署名”事件看,情況也許不只是“不知情”那么簡單。對當前學術界風氣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無論“被署名”者究竟對論文是否有貢獻、有多少貢獻,不少時候,學生寫論文掛導師名,晚輩寫論文掛前輩名,籍籍無名者寫論文掛如雷貫耳者名,似乎已成為潛規(guī)則。
“被署名”的背后,有時候是學生小輩為了發(fā)表論文、順利畢業(yè),拉大旗作虎皮,打著“被署名”者的旗號提高發(fā)表成功率。有時候是“被署名”者為了出成果、完成工作量,默許和縱容共同署名。有時候則是心照不宣、追求“雙贏”,在發(fā)表論文的指揮棒下,導師和學生成了利益共同體。
當“名”這個知識分子最愛惜的東西,成為替論文質量“背書”的符號,成為學術利益的敲門磚,當教授之名被署在那些他們自己也許都沒有看過的論文上時,教授們也就坐上了“泰坦尼克號”,撞上“冰山”、出現(xiàn)“抄襲門”,成為遲早可能發(fā)生的事。
說得不客氣點,對于那些認同潛規(guī)則的教授來說,讓他們氣憤的不是“被署名”,而是“被署名”的論文抄襲了他人,并且“翻了船”。對于這樣的情況,他們承擔連帶責任,一點都不冤。
當事人所遭遇的情況,也許有所不同。也許真如他所說,是同行惡意冒用了他的名義。但是,真的就可以免責嗎?
論文發(fā)表后,朱教授將署名的事情告訴了劉教授,“被署名”的情況,他是清楚的。更重要的是,2008年,已經(jīng)有人向學校舉報了論文抄襲,學校也為此進行了調查,認為舉報內容基本屬實。在這樣的情勢下,劉教授為什么還要“忍辱負重”,對此事不作公開的澄清呢?他對自己作為一個學術帶頭人的清譽,就這樣毫不介意嗎?
對違規(guī)者的寬容,就是對規(guī)則的破壞。珍惜自己的學術榮譽,就是對學術規(guī)范的堅守。在這方面,老一輩科學家作出了表率。錢學森堅決反對在別人的論文、成果上署名的做法。即使他親自指點的論文,也堅決不署名,而是按照國際慣例,在論文的結語中提一句,以示尊重。這種“不沾一點污泥”的做法,非常值得我們學習。
杜絕“被署名”的鬧劇再次上演,應該對潛規(guī)則說“不”,對“被署名”零容忍。只有導師、教授、學術帶頭人們一絲不茍,以身作則,帶頭奉行學術道德,嚴格遵守學術規(guī)范,才能逐步糾正亂署名的學術歪風。
尊敬的教授們,請看護好您的名字,守衛(wèi)學術的誠實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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