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蘇省教育廳昨出臺了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工資的考核辦法,明確了績效考核會和師德掛鉤,但絕對不與升學率掛鉤??冃Э己私Y果將作為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省教育廳規(guī)定,績效考核要充分聽取學生家長的評價。各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
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guī)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全額發(fā)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沒有履行崗位職責、沒有完成規(guī)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或發(fā)生教學事故及其他違反學校教育教學要求的,酌情減發(fā)基礎性績效工資。要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堅持向骨干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績效考核結果也要作為教職工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yǎng)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