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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公檢法久改未動,部門利益最受詬病
2009-08-10 11:54  新京報 點擊: 載入中...

    7月23日,國家公務員局官方網站發(fā)布消息稱,國家公務員局、鐵道部7月17日在北京聯(lián)合召開會議,對鐵路公安民警公務員過渡工作進行部署,并通報了實施方案。

十幾年來,鐵路公檢法系統(tǒng)轉制的消息一直就未斷過,種種跡象顯示這次“是要來真的了”。鐵道部新聞處否認鐵路公安轉制消息真實性后,又有媒體報道,相關的公安人員轉制考試報名已經悄然進行。

鐵路辦公檢法,產生于上世紀50年代建國初期,模仿蘇聯(lián)建制而設置。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完善,企業(yè)辦司法已經很難說得通。不少法學家均指出,依照憲法,司法應當是與狹義的政府平行的機構,因而,作為企業(yè)以及任何非政府組織,確實不宜享有司法大權,這應當是不難詮釋的常識。

不過,鐵路公檢法人員如何剝離,是一道錯綜復雜的制度難題。目前,全國共有7萬多鐵路公安,十四家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五十七家鐵路運輸法院,整個鐵路公檢法系統(tǒng)人數(shù)約二三十萬之巨。財政由誰負擔,人往哪里去?另外鐵路司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而現(xiàn)有的司法系統(tǒng)編制滿滿,如何消化轉制人員,這是最困難的問題。

在新京報網聯(lián)合新浪網的調查中,60%的網友支持“鐵路公安轉公務員”,選擇“不應該轉制”的占30.7%;對于“鐵路公檢法系統(tǒng)改革久改不動”原因調查中,75%的網友認為是在于部門利益,14.6%的人選擇“司法理念尚未轉變”,7.2%的網友選擇“時機不成熟”。截至昨日下午,共5844名網友參與了此項調查。

問題不容回避,改革箭在弦上,一切都應服從于一個更宏闊的國家雄心———建立現(xiàn)代意義的法治國家。企業(yè)辦司法要取消,地方辦司法也須取消,司法機構應從企業(yè)和地方分離出來,享有獨立的意志公正運行。

對于鐵路民警改公務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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