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南省考錄公務員(三門峽考區(qū))和市直遴選公務員疫情注意事項
請參加筆試的考生務必關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提前了解并持續(xù)關注三門峽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三門峽市內考生近期不離市,減少跨縣、市、區(qū)流動,三門峽市外考生來(返)峽應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區(qū)(村)、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詳細告知來(返)行程、來(返)方式、健康狀況、14天內旅居史、從事職業(yè)等信息(線上報備可通過“支付寶——豫事辦——來(返)豫報備”)??忌胧泻蟀凑杖T峽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一)從外省中高風險地區(qū)來峽考生,中風險地區(qū)至少提前7天抵達,高風險地區(qū)至少提前10天抵達,提前3天須通過支付寶、“豫事辦”、來(返)豫報備,向目的地社區(qū)、單位或入住酒店進行報備,抵達時需持有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抵達后落實7天集中隔離措施和四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
(二)省外低風險地區(qū)來峽的考生需提前3天以上抵達,抵達時需持有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抵達后落實3天兩檢核酸檢測措施。
(三)省內考生抵達時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抵達后落實一次核酸檢測措施。
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考生參考的健康及相關要求
(一)健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無異常的考生須提供第一場開考時間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電子版均可,下同)、且現場體溫測量正常(<37.3℃)、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
(二)健康碼為綠碼,但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考前14天到達或途徑標有*號城市的考生須提供第1場開考前72小時內的兩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兩次核酸檢測時間間隔需超過24小時,紙質、電子版均可,下同)、且現場體溫測量正常(<37.3℃)、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
(三)所有考生做好考前14天個人健康檢測,均需提前下載打印、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見附件),確保信息準確、屬實,不得虛報、瞞報。
(四)考生進入考場時須帶齊準考證、有效期內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考點轄區(qū)公安派出所辦理并注明用途的證明和第一場開考前《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交考場內監(jiān)考人員。
(五)在考試全程應當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
(六)考生進出考點、考場時,應保持1米以上間距,有序行進,避免人員聚集。
二、不得參加考試的情形
(一)健康碼為黃碼或紅碼的;
(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黃卡或紅卡的;
(三)不能提供第一場開考時間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考前14天到達或途徑標有*號城市但不能提供72小時內兩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兩次核酸檢測時間間隔需超過24小時)的;
(四)不能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的;
(五)有發(fā)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可疑癥狀,經現場醫(yī)務人員評估不能參加考試的;
(六)考前14天內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觸者);
(七)考前21天內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八)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yī)學觀察期內的;
(九)考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區(qū)域旅居史的;
(十)考前21天內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十一)其他特殊情形經由專業(yè)醫(yī)務人員評估判斷不得參考的。
三、溫馨提示
(一)請廣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支付寶小程序“豫事辦”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持續(xù)關注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tài)。
(二)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wèi)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三)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忌M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四)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試期間,出現發(fā)熱(體溫≥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等癥狀的考生,經現場醫(yī)務人員研判,具備繼續(xù)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xù)考試,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
(六)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七)考生應在無禁忌的情況下按“應接盡接”原則,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種。
(八)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本須知中未提及的有關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將根據疫情形勢適時調整,請廣大考生持續(xù)關注三門峽市疫情防控政策和三門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知,嚴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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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峽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