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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株洲市財政局招聘和選調公告(8人)

2020-06-30 09:33  |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2020株洲市財政局招聘和選調8人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株洲市財政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名,面向株洲地區(qū)機關單位和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 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

  2.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 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選調)條件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湖南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為準;

  5.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yè)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面向株洲地區(qū)機關單位和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在株洲地區(qū)機關單位或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滿2年,在現(xiàn)工作單位工作滿1年,沒有最低服務年限或者最低服務年限已滿(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滿2年的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意見;

  7.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guī)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違規(guī)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存在違規(guī)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guī)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選調)崗位共5個,招聘(選調)計劃共8名,均為管理崗位。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詳見附件1);面向株洲地區(qū)機關單位和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在編在崗工作人員2名(工勤崗人員除外)(詳見附件2)。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0年7月2日至7月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報名地點:株洲市財政局一樓大廳(株洲市天元區(qū)黃河南路455號)

  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公告附件,并如實填寫《株洲市財政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或《株洲市財政局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4)。

  (三)報名資料:

  報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需提供:

  1.《株洲市財政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4.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張。

  報考面向全市機關單位和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崗位需提供:

  1.《株洲市財政局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株洲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錄用審批表或其他能證明合法取得編制身份的審批表復印件(加蓋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印章);

  5.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印章);工作滿2年的近兩年(2018、2019)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印章);

  6.能證明符合選調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的有關工作經歷、資格證書等方面材料;

  7.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張。

  (四)相關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

  2.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2020年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所在學校相關學院出具的學籍證明。

  3.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0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4.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5.應聘人員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齊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如出現(xiàn)因個人填寫信息錯誤導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6.應聘人員須嚴格服從招聘現(xiàn)場防疫工作管理,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申領并提供本人電子健康卡,持有電子健康卡綠碼且現(xiàn)場體溫正常,準備好口罩,方能參加報名和考試。

  五、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與現(xiàn)場報名同時進行。根據崗位招聘(選調)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選調)資格。

  六、考試

  (一)開考比例: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選調)計劃。

  (二)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具備的綜合素質能力和相關專業(yè)知識。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

  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2.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xié)作精神等,總分100分。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領取準考證、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株洲市財政局官網公告。

  (四)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綜合知識測試成績高的排前。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增加吸毒情況檢查項目。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選調)人員。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選調)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市財政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選調)的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選調)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選調),空缺的名額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選調),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選調)。

  新聘用(選調)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否則視為放棄。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財政局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十、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一)咨詢

  株洲市財政局人事科:

  0731—28681119

  (二)監(jiān)督

  株洲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財政局紀檢監(jiān)察組:

  0731—28681108(紀律監(jiān)督)

  株洲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731-28681082(監(jiān)督指導)

  本次招聘(選調)政策由2020年株洲市財政局公開招聘(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附件12020年株洲市財政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一覽表

  附件22020年株洲市財政局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一覽表

  附件3株洲市財政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4株洲市財政局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株洲市財政局

  2020年6月29日

  原標題:2020年株洲市財政局公開招聘和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00629/i1534940.html

標簽: 株洲    選調生    湖南    
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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