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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東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18人)

2019-12-20 13:02  |  文昌湖區(qū)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2019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18人)

  依照省、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我區(qū)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tǒng)稱“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共18名,其中勤務崗位15名(男性),文職崗位3名(性別不限)。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

  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12月至2001年12月期間出生);具有特殊技能者根據(jù)崗位需要適當放寬。

  (四)山東省常住戶口;勤務輔警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警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

  (七)具備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 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 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9. 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 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通訊技術、計算機技術、公文寫作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的人員。

  三、報名、考核及錄用流程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3日。

  報名地址:(1)淄博銘泰勞務派遣公司(周村區(qū)正陽路2777號聯(lián)啟大廈510室);(2)文昌湖公安分局政工室(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區(qū)魯中機動車教考中心院內(nèi)7號樓)。

  所需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首頁、本人頁、索引頁)原件及復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

  2、提交應聘申請。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與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xiàn)崗位要求和應聘條件。報名資格一經(jīng)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3、資格審查。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涉及應聘資格的申請材料信息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4、理論考試、面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參加分局統(tǒng)一組織的理論考試和面試,總分100分,其中理論考試60分,32分合格,理論考試采取閉卷模式,內(nèi)容為復習題、時事政治。面試在理論考試后進行,分值40分,24分合格。

  5、體能測評。對理論考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員開展體能測評,測評標準執(zhí)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規(guī)定的年齡和分組項目標準。參加測評人員按照各自年齡組別,從四類項目中每類任選一項,參與達標考核,達標及格線為單項30分以上、總平均50分以上。

  6、體檢。體能測試成績合格人員,由政工室按照《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開展體檢。

  7、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關要求進行,對考察對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近親屬相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

  8、人員遞補和調(diào)劑。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結(jié)果一年內(nèi)有效。對應聘人員因體檢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聘用資格,以及聘用后一年內(nèi)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造成的招聘名額空缺,根據(jù)工作需要,可從本次同招聘崗位各項考查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和政治考核人選。

  9、公示聘用。體檢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政工室對其進行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委托第三方(具有勞務派遣資質(zhì)的公司)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派遣至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輔警崗位工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職人員擬聘用的,應在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前,與原單位辦結(jié)解除勞動關系手續(xù),并提交相關材料。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新聘用人員工資薪酬根據(jù)崗位特點和考核情況據(jù)實發(fā)放,試用期間按照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試用期薪酬,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五險”等待遇,提供制式服裝。新聘用人員的薪酬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四、特別提示

  1. 應聘人員參加各招聘環(huán)節(jié)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2. 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gòu)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3. 應聘人員在招聘中存在弄虛作假或違反規(guī)定、不服從現(xiàn)場管理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本簡章由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3-2134363 1780533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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