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包頭師范學院人才引進教師公告(65人)
(四)考試
1、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面試包括試講和專業(yè)技能考核。
2、試講著重測試應聘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和現(xiàn)場應變能力。
(1)碩士研究生應聘人員試講內容為專業(yè)知識方面的試講。
(2)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試講內容為講解本人博士論文或科研課題。
3、專業(yè)技能考核方式根據(jù)專業(yè)需求而設置。以下專業(yè)崗位應聘需加試技能考核:音樂與舞蹈學(舞蹈創(chuàng)編、舞蹈學、雙排鍵、音樂理論);體育學(游泳、體操、田徑田賽);美術學(書法);設計學(視覺傳達);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4、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排名、不進入體檢考核程序。如同一崗位全部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都不合格,則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5、面試成績合格者,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依據(jù)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選。因成績并列不能確定的,將組織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包頭師范學院網站及時公布。
6、計分辦法
(1)碩士畢業(yè)生總成績=面試成績(試講+技能考核)
(2)博士畢業(yè)生總成績=面試成績(博士論文講解)
(3)分專業(yè)面試計分辦法如下:
?、俨簧婕凹寄芸己藢I(yè)的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
現(xiàn)場給題,60分鐘備課,試講20分鐘,滿分100分。
?、谝魳放c舞蹈學(舞蹈創(chuàng)編、舞蹈學、雙排鍵、音樂理論)崗位:
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50%+技能考核成績×50%
?、垠w育學(游泳、體操、田徑田賽)崗位:
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30%+技能考核成績×70%
④美術學(書法)、設計學(視覺傳達)崗位:
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50%+技能考核成績×50%
?、萦嬎銠C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崗位:
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70%+技能考核成績×30%
7、考試管理
?、琶嬖囋O立各專業(yè)考官組。各考官組由7名專家組成,其中校內專家3人,校外專家4人。
?、泼嬖囀褂脴藴驶紙?,設有獨立的候考室、備課室、試講室、候分室。
⑶學校組織專家進行命題、面試,專家須遵守保密制度,簽訂保密協(xié)議。
?、瓤荚嚾踢M行錄像,資料長期保存。
?、煽荚嚱Y束后,對應聘人員的各類試卷、《考官評分表》、《應聘人員成績匯總表》、面試資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建檔(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五)體檢及考察
1、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1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進行。
2、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從參加該崗位應聘的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
3、根據(jù)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將考察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市人才工作協(xié)調小組。
(六)公示與聘用
1、根據(jù)應聘人員的總成績以及體檢情況,學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包頭師范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示結束后,按照管理權限辦理用編和人事聘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經查實確有問題者,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2019年應屆畢業(yè)未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在人才引進工作聘用通知下發(fā)前被新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新聘用到事業(yè)單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學校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監(jiān)督
在包頭市人才工作協(xié)調小組的領導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紀監(jiān)機關對人才引進工作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人才引進過程中,有關通知、崗位調整、成績公布、體檢、遞補、聘用等事項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包頭師范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網站信息,并按要求攜帶規(guī)定材料,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各環(huán)節(jié)引進工作,凡未按要求參加者視為主動放棄該環(huán)節(jié)和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本次人才引進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包頭師范學院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人才引進無關。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方案由包頭師范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六、咨詢電話和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472-6193031
聯(lián)系人:馬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472-619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