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公告(10417人)(4)
廣州、深圳及有條件的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可開展心理素質測評工作,并將測評結果作為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人民警察職業(yè)的重要參考。
2.集中組織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進行。面試工作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前加考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職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20%。
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
六、體檢、考察
(一)確定體檢對象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職位招錄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確定的體檢人員名單在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布??荚嚳偝煽兾催_合格分數線的,以及筆試、面試、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為體檢人員。
(二)組織考生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地級以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招錄機關實施。嚴格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以及《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三)組織錄用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和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開展錄用考察工作??疾煲颜螛藴史旁谑孜唬攸c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明確把是否忠誠黨和人民、是否具有堅定信念、是否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作為公務員錄用首要標準。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身份、報考資格條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財務狀況、社會關系和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要注意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對反映的問題要真查細查,要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七、公示、錄用
招錄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報考職位組(包括2個以上不同的具體職位)的考生,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職位(不得挑選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確定為該職位的擬錄用人員。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錄用手續(xù)。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錄用或任職定級時,招錄機關、招錄職位、職級名稱等有變化的,按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和機構改革后新的招錄機關、新的名稱進行規(guī)范。
八、遞補與調劑錄用
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的考生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以及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予錄用的,相應職位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由招錄機關提出意見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
東西兩翼地區(qū)和北部生態(tài)發(fā)展區(qū)鄉(xiāng)鎮(zhèn)招錄中出現的空缺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在報考同一縣同一類型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調劑補錄,不區(qū)分空缺職位原規(guī)定的條件,總成績高分考生優(yōu)先選擇職位,不愿接受調劑的考生可放棄補錄機會。如本縣內調劑補錄后尚有空缺,可在本市同一類型考生中調劑補錄。
九、招考服務咨詢電話
招考期間,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及考務部門開通政策咨詢、報名考務咨詢、技術服務咨詢熱線電話,詳見《廣東省各考區(qū)咨詢電話及辦理減免報名考務費手續(xù)地址》(詳見附件6)和《廣東省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咨詢電話》(詳見附件7)。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本公告及報考相關要求的附件同時在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廣東人事考試網發(fā)布,并在各地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戶網站同步轉發(fā)。本公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廣東省東西兩翼地區(qū)和北部生態(tài)發(fā)展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2019年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2.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和珠三角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2019年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3.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4.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5.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大綱
6.廣東省各考區(qū)咨詢電話及辦理減免報名考務費手續(xù)地址
7.廣東省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咨詢電話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