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吉安永豐縣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10人)
導讀:報名時間:2018年11月5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永豐縣委組織部干部辦(永豐縣行政中心大樓843室)。第一場筆試時間: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為優(yōu)化部分縣直單位公務員隊伍結構,充實人員力量,根據(jù)工作需要,永豐縣擬向縣內外公開選調公務員10名(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范圍:
1.縣直、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縣直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符合贛組發(fā)〔2008〕6號文件規(guī)定可交流進機關的);
3.目前在外縣(市、區(qū))直、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的永豐籍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符合資格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德端正;
2.具有2年(含試用期)及以上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jīng)歷(2016年11月30日之前進入實施公務員法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3.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4.身體健康;
5.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單位和職位(見附件)
注明: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工作經(jīng)歷、學歷等資格條件計算截至時間為2018年11月30日。專業(yè)分類按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條件設置指導目錄》執(zhí)行。年齡認定以個人檔案為準。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