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張家界市桑植縣公開招聘教師97人公告
為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全面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目標,緩解我縣專業(yè)教師緊缺之急,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充實教師隊伍。
一、引進原則
堅持學科需要、專業(yè)對口、資格符合、公正公平、擇優(yōu)選用的原則。
二、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急需緊缺人才97名,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8年桑植縣教育系統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等處分、處罰記錄。
2.熱愛教育事業(yè)、志愿從事教育事業(yè),政治思想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能勝任教育教學等工作。
4.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碩研及以上學歷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滿足各具體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和其他要求(見附件1)。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當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但未列入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桑植縣教育系統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領導小組審查認定。
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必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報考崗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的戶籍在發(fā)布公告之日或高考時應當在所要求的行政區(qū)域。
(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有吸毒、販毒行為的;
4.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
5.因違紀違法被紀檢監(jiān)察或政法部門正在立案查處尚未做結論的;
6.受紀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7.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8.錄用、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9.本縣未滿服務期的特崗教師;
10.本縣的編內教師;
11.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