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省濟寧市魚臺縣事業(yè)單位招聘181人公告
根據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上級批復的增人計劃,按照上級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筆試時間:2018年3月18日,現將我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8年山東省濟寧市魚臺縣事業(yè)單位招聘181人公告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議的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滿退伍,符合魚臺縣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政策(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的有關政策由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高級技校和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yè)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8年1月26日為截止日期。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報名網站:中國·魚臺網(www.sdyt.gov.cn/)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全市統一報名系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招聘單位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信息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魚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相關部門負責綜合類崗位和定向職位的初審,魚臺縣教育體育局、魚臺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分別負責教育類、衛(wèi)生類崗位的初審。初審由專人負責,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詢服務。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進行補充。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繳費標準: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應聘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于2018年3月14日9:00—3月18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2018年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特困家庭應聘人員,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后,于 2月1日9:00至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2《應聘須知》)到魚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魚新一路魚臺縣財政局院內)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xù)。審查核準后,考生本人要網上確認。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改報魚臺縣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發(fā)現弄虛作假及資料不真實者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名及筆試前的資格審查在網上進行;擬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需按擬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公示通知和招聘崗位要求,按時提交相關證件、證明材料(見附件2《應聘須知》),接受資格審查。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任職回避情況。
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