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公務員(人民警察)報考指南(5)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6月13日-14日9:00至16:00到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
十、關于報考者違紀違規(guī)處理
凡在報考、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違紀違規(guī)的考生,將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公務員局無關。
2、報考者如何備考?
2017年遼寧省公安機關及省屬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考試按《2017年遼寧省公安機關及省屬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2017年遼寧省公安機關及省屬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掌握。
十二、關于《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
《2017年遼寧省公安機關及省屬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報考指南》僅適用于此次2017年遼寧省公安機關及省屬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公務員(人民警察)招考。
第二章 報考網(wǎng)絡技術
一、網(wǎng)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招考公告》和《報考指南》等內容,熟悉公務員招考的相關政策。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仔細,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由于需要填寫的報名信息較為詳細,為了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建議報考者在網(wǎng)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用Word或記事本等軟件編輯錄入。在網(wǎng)上填寫報名表時,將已準備好的資料一一粘貼到表中即可。
二、網(wǎng)上報名及查詢的具體步驟是什么?
1、查詢招考職位
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招考公告》,根據(jù)自身條件與實際職位要求的匹配性進行報名。
2、進入“網(wǎng)上報名”
通過省教育廳預注冊的報考者登錄公告中指定網(wǎng)址,選擇“2017年遼寧省公安機關及省屬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考試”,進入報名系統(tǒng)選擇“報名”,請先按照表格和給定的格式補充修改有關信息。注意:標有“*”的項目必須填寫(建議考生將所有的信息都填寫完整以便報考單位審核),報考者填寫的文字內容不要超過限定的字符數(shù),并選擇“報考單位”及“報考職位”。填寫完畢檢查無誤后點擊下一步,之后選擇“考區(qū)”“報名點”即可進入下一步。
“考區(qū)”是報考者選擇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地點。
3、報名完成后等待審查機關對網(wǎng)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通過后,考生直接通過網(wǎng)上銀行支付考試費用。繳費成功后,考生可以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請考生妥善保管,留待資格審查時使用,丟失不補。
4、下載和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登錄公告指定網(wǎng)址,進入報名系統(tǒng),選擇“打印表格”按鈕,即可打印準考證。此功能7月3日9:00至7月9日9:00期間方可使用??忌梢韵螺d并打印《報名登記表》及筆試《準考證》(3份以上),請考生妥善保管,丟失不補。
5、筆試成績查詢
2017年7月下旬,報考者可以登錄本校校園網(wǎng)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三、報名之后可否瀏覽、修改報名信息?
報考者填寫的報名信息在審查機關未審核照片之前和照片審核未合格的情況下,可以修改。報考申請審查合格人員不允許再作修改,所以請在報名時務必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四、關于網(wǎng)上報名信息安全問題應注意哪些情況?
1、為確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請在每次使用本系統(tǒng)前,按以下步驟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