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省特崗教師招聘4650名公告(2)
3.特崗計劃實施縣(市、區(qū))要根據本地教師需求以及畢業(yè)生專業(yè)分布情況,科學合理設置招聘崗位,確定設崗學校。教師崗位分為文科、理科、音體美和小學學前教育四大類?,F場報名時,實施縣(市、區(qū))教育部門要主動與人社部門對接,做好報名、信息采集、上報等工作,指導畢業(yè)生進行報名。
4.報考特崗計劃的考生不能再報考民生實事就業(yè)項目和基層服務項目中的其他項目。重復交叉報名者,其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原則上,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在其生源地縣(市、區(qū))報名,具體以各設崗縣(市、區(qū))公布的生源要求為準,每人限報一個志愿服務縣,不作調劑。志愿到無生源要求限制的設崗縣(市、區(qū))服務的畢業(yè)生必須到該縣(市、區(qū))報名并參加考試。
5.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參加現場報名的,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規(guī)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托書、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大小小于20kb),領取準考證時進一步審核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畢業(yè)生報名資格,由實施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報考條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報市(州)復審。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yè)生不得參加全省筆試。
(三)筆試
1.筆試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占100分,總分200分。
公共基礎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科技、人文和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
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按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小學學前教育類分別命題考試。其中,文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類測試內容為相關專業(yè)知識;小學學前教育類測試內容為學前教育理論相關專業(yè)主要內容包括:職業(yè)道德與基本素養(yǎng)、教育知識與應用、保教知識與能力。
2.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2017年7月8日,9:00—11:00;
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2017年7月8日,14:00—16:30。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指定的地點為準。
(四)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實施縣(市、區(qū))要依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要嚴格按照各學段對應學科招聘計劃的120%劃線(考生總成績按照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來排名);面試人員不足招聘計劃120%的學科,由實施縣(市、區(qū))根據全縣該學科所在大類(文科、理科、音體美和小學學前教育)考生平均分數劃定面試最低控制線,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工作由實施縣(市、區(qū))教育、人社部門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門的統一安排組織進行。各地要認真組織面試工作,嚴格面試程序,保證考試公開、公平、公正。
(五)人選確定
面試結束后,各實施縣(市、區(qū))要按照中小學文科、理科、音體美類筆試成績(200分)/2×70%+面試成績(100分)×30%換算總成績,小學學前教育類筆試成績(200分)/2×50%+面試成績(100分)×50%換算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照各學段及對應學科確定擬錄用人員。實施縣(市、區(qū))根據考生報考的學段、學科,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由擬錄用人員自愿選擇崗位。如實施縣(市、區(qū))擬錄用人員達不到計劃數的,由各市(州)擬定補錄方案,匯總上報省教育廳同意后進行補錄。擬錄用人員由實施縣(市、區(qū))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經公示后報市(州)復核。設崗市(州)教育行政部門于2017年 9 月10日前將審核同意擬聘用的特崗教師名單匯總(附件3)上報省教育廳。各市(州)上報的擬聘用特崗教師,經省教育廳復核、網上公示后報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