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資興市公開招聘教師50人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2017年資興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50名。現公告如下:
2017年湖南資興市公開招聘教師50人公告
一、招聘計劃
2017年計劃公開招聘教師50名。具體招聘崗位名稱、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內容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
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資興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zixing.gov.cn)。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等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4月17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由報考人員提供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證明;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由報考人員提供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證明。
(3)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資興市教育局認定。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2017年資興市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資興市在編在崗教師(含特崗教師);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