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巴中市南江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326名)(4)
八、政審考察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棄權。對政審棄權、政審后自動放棄以及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暫不遞補。
九、公示
經考試、體檢、政審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將政審人員名冊和材料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通過檔案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在南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信息專欄中公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xù)及缺額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通知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暫不辦理聘用手續(xù)。拉通排名的崗位擬聘人員先選崗再辦理聘用手續(xù)。
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不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批準文件發(fā)出后,不報到或報到后不上班超過15個工作日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解聘。
因第一輪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缺額,按前述程序再在愿意參加遞補的人員中組織最后一輪遞補。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所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二、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南江縣人社局在南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信息專欄中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及時登錄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選崗、聘用、遞補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lián)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考生必須妥善保管網上報名打印的《報考信息表》、《準考證》,考試后招聘后續(xù)各環(huán)節(jié)都須出示此證,直至保管到遞補聘用環(huán)節(jié)結束,表證丟失,導致后續(xù)程序無法認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三、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區(qū)號:0827)
(一)報名點咨詢電話
縣教科體局人事股:8225533 縣人社局事管股:8227499
(二)監(jiān)督電話
縣紀委(監(jiān)察局):8225189 縣人社局紀委:8227362
十四、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南江縣人社局、縣教科體局。
南江縣教科體局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文章來源】http://www.shiyebian.net/xinxi/194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