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平建甌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138人公告(2)
四、考試方法、時間和內容
(一)筆試
考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科目。專業(yè)知識科目共設29個專業(yè)類別,由報考者根據本人所應聘崗位相應的專業(yè)類別參加考試。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
筆試時間為4月16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于5月13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市、縣(區(qū))反饋筆試成績,并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應聘者自行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查詢個人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關規(guī)定,對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予以辦理加分手續(xù)。辦理時間為4月27日至4月29日。加分對象須提交由相關部門頒發(fā)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規(guī)定的辦理時間內到建甌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股辦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名單將在《建甌教育信息網》公示。
(二)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的應聘者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及招聘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到市教育局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具體復審時間及要求事項會在《建甌教育信息網》上公告,請考生關注),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或2017年應屆生無法提供相關證明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建甌教育信息網”上公告。在此期間,請考生關注該網站并確保手機暢通,以方便聯(lián)系。
2.面試形式
具體面試事項將在《建甌教育信息網》上公告,請考生務必關注。
4、面試考生的通知與遞補
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面試3天前,市教育局在“建甌教育信息網”公告欄上予以告知。進入面試人員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產生空額的,由市教育局在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當天,應聘者未按時到達面試地點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及以上為合格。
(三)總成績計算辦法
應聘考生總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百分制)×60%+面試成績(百分制)×40%。
若總成績并列,則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按筆試成績中《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
五、聘用辦法
1.確定體檢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或考核(政審)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選并公示。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2.擬定聘用人選。經體檢、考核(政審)合格,擬定為聘用人選的,將在建甌教育信息網站公示7天。
3.確定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按總成績在同類型學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學校(若總成績并列,則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擇崗;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筆試成績中《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擇崗)。崗位確定后,報建甌市人社局辦理人員的聘用手續(xù),同時與聘用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業(yè)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zhí)行。若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第一批聘用人員在8月10日前、第二批聘用人員在8月25日前)主動放棄崗位或不服從組織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資格,該空缺崗位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補充招聘
具體安排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7〕3號)及有關文件要求進行。
附件下載:
建甌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