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張家界市桑植縣事業(yè)單位選調50人公告(3)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人社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縣人社局和縣編辦共同組織實施??疾熘攸c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流動調配。經縣人社局、縣編辦審核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九、公示、調動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調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統(tǒng)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調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因公示出現不合格或放棄流動調配的,不再進行替補。
十、紀律規(guī)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guī)。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2.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index.asp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3.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4.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44-6222854(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十二、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編辦負責解釋。
附件:1.桑植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
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7日
文章來源:http://szrsj.sangzhi.gov.cn/WygkG_ShowArticle.asp?wygk_ArticleID=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