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郴州市北湖區(q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6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區(qū)決定面向郴州市公開選調16名工作人員?,F公告如下:
2016年湖南郴州市北湖區(q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6人公告
一、選調計劃
計劃選調工作人員16名,其中區(qū)委組織部系統2名,區(qū)政府辦系統3名,區(qū)發(fā)改系統4名,區(qū)人社系統7名。具體招考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具備職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yè)、技能條件和其它條件(見附件1);
3.適應職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并進行了公務員登記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不得報名。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時間
1.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現場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28日9:00至2017年1月3日17:00(節(jié)假日正常休息不報名)。報名地點:北湖區(qū)人社局509室,聯系電話:0735-2167129。
2.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2)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5。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數。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報名時,報考人員需填寫完整的《郴州市北湖區(q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近期免冠正面藍底一寸彩照3張,同時提供同底電子照片。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報考區(qū)委組織部(含遠教中心)科員職位、區(qū)人社局科員1職位及區(qū)價格監(jiān)督檢查局科員1職位的筆試科目為《作文》和《調研報告》,兩科成績各占50%。其他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