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晉城市沁水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41名)
按照《晉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經縣政府同意,為我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2016年山西省晉城市沁水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扇】荚嚺c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共招聘人員41名。其中教育系統(tǒng)29名,其他事業(yè)單位12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附件。
三、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具備相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其他要求,詳見《沁水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要求一覽表》;
5.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18周歲及以上為1998年10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6.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用于公開招聘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出現(xiàn)空崗或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合并納入同單位同專業(y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崗位。
7.身體健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不得報考;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不得報考;現(xiàn)在校就讀的學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沁水縣范圍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以上現(xiàn)役、試用期、服務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2016年10月10日為截止日期。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
1.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溫馨提示:請到官網(wǎng)確認具體報名信息,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報名地點:沁水縣政務服務中心(沁水縣人武部對面西500米)。
4.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教師崗位)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所有證件均縮印到1張A4紙上),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張(其中報名表上貼2張)。報名表在網(wǎng)上自行下載并打印(見附件),現(xiàn)場不再提供報名表。已參加工作者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
5.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報名現(xiàn)場收費處繳納報名及考務費,每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