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交通執(zhí)法總隊軌道交通執(zhí)法招聘大隊督查員公告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及執(zhí)法體制改革有關批復精神,市交通執(zhí)法總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專職督查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北京市交通執(zhí)法總隊軌道交通執(zhí)法招聘大隊督查員公告
一、招聘名額
面向社會招聘督查員80名。具體崗位職責和要求見招聘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三)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至1998年4月30日出生);
(四)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五)能適應早、晚班倒班以及無固定休息日的工作特點,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三、聘用方式
勞動合同制。
四、工資待遇
薪酬標準按照督查員所從事的崗位確定,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五、報名方式
登陸北京市交通執(zhí)法總隊網站下載《報名表》(http://www.bjjtzf.gov.cn/),于2016年3月22日16:00點前將《報名表》以附件形式發(fā)送到指定郵箱:gdzfddzp@163.com,郵件標題與附件名稱均為本人姓名。
市交通執(zhí)法總隊對報名表進行初步審核,以郵件回復的形式通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現場資格審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自行下載打印);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4.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一寸白底照片一張(粘貼于報名表相應位置)。
六、考試內容、時間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測試政治理論、法律法規(guī)、公文知識、《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等相關內容。面試為結構化面試。筆試和面試均需攜帶身份證。
筆試時間:3月24日(周四)下午14:00
面試時間:3月29日(周二)上午9:00-11:45
下午13:00-16:00
考試時間如有變更,將及時公告。具體考場地點提前一天登陸北京市交通執(zhí)法總隊網站查詢。
七、政審和體檢
4月1日登錄北京市交通執(zhí)法總隊網站查詢進入政審和體檢的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