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大田縣城區(qū)小學教師補充招聘37人公告
【推薦備考】2015福建事業(yè)單位考試名師網(wǎng)絡課程
各中學、小學:
根據(jù)《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辦〔2008〕344號)等文件精神,本著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余缺互補、合理配置的原則,經研究,決定通過公開考試補充城關一小、城關二小、城關三小、均溪中小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崗位數(shù)
詳見《2015年大田縣補充城區(qū)小學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本縣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2.大專(國民教育系列)及以上學歷;
3.在公辦校(編內教師)工作滿五年及以上;
4.近三年來年度業(yè)務考核合格以上;
5.計生、綜治、黨政紀無違反者。
(二)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2013年秋季參加交流的教師以中學或小學教師身份報考,可自選;
3.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三年教師進城考試報考資格。
三、考試方式和內容
語文、數(shù)學學科
1.考試方式:筆試,總分100分,分教育綜合知識(70分)、專業(yè)知識(30分)兩部分。
2.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標準等,考察應試者的教育教學基本素養(yǎng)、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專業(yè)知識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語文、數(shù)學)的課堂教學設計等,包括新課程理念、教學過程、教學方式的應用。
同學科使用相同試卷。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8月20日上午8:30至11:00。
考試地點:大田職業(yè)中專學校1號教學樓。
五、加分條件
根據(jù)大田縣教育局《關于開展首批教師交流工作的通知》(田教人〔2013〕240號)規(guī)定,交流教師按時到農村(除城區(qū)、石牌、華興外)受教學校工作,筆試成績加1分;交流工作每滿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1分。
六、錄用辦法
(一)錄用方式
根據(jù)崗位數(shù)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用。若2人及以上考試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采取以下條件順序優(yōu)先錄用:
1.學歷高者;
2.學校中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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