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寧洱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考調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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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寧洱縣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渠道,優(yōu)化干部調動方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經(jīng)縣第十六屆人民政府第24次(2015年第7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決定在寧洱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中公開考調20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
(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編制職位空缺和職數(shù)限額內進行的原則。
二、考調范圍和條件
(一)考調對象
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和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考調人員報名資格條件
1.身體健康;
2.在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事業(yè)單位工作滿5年及以上;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其他不適宜參加考調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7日和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4日(共五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各擬考調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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