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駐馬店市委巡察機構遴選23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相關系統公開遴選23名公務員到市委巡察機構工作?,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
1、科級工作人員5名。
2、科員級工作人員18名。
二、遴選范圍和對象
駐馬店市(不含新蔡縣)紀檢監(jiān)察、組織、檢察、審計、公安、財政和國土系統在編在崗且已按規(guī)定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含參照管理)的專職人員。
三、遴選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敢于堅持原則,敢于擔當;
3、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品行端正,誠實守信;
4、中共黨員;
5、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二)報考科級職位的還應當具備以下必要條件:
1、具有國家統招的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現任正科級或任副科級2年以上(時間計算截止2015年6月30日)。
報名時為正科級干部的,遴選后試用期滿合格,安排為正科級巡察員職務;報名時為副科級干部的,遴選后試用期滿合格,安排為副科級巡察員職務。
(三)報考科員職位的還應當具備以下必要條件:
1、具有國家統招的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2015年6月30日)。
科級干部報考本職位的,遴選后按科員對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有服務期要求,未達到服務期限的;
4、有公務員法規(guī)定回避情形的;
5、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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