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安慶市)
2015年安徽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安慶市)
現(xiàn)就安慶市2015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不含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
資格復審人選是根據(jù)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職位計劃數(shù)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確定的。
宿松縣各職位的資格復審委托安慶市組織實施。后續(xù)環(huán)節(jié)信息也將與安慶市各職位一同公布。
2、警察職位的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5年6月3日10:00—16:00,地點定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市場(棋盤山路34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樓二樓);
非警察職位的資格復審在6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及地點將于6月15日在本網站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考生無故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 ⑹薪逃鞴懿块T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兩年半學制的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應屆生職位的,提供證書時間可順延至翌年3月31日。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2015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資格復審時先提交相關縣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30日。
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招考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安徽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限本市戶籍人員報考職位的報考人員須同時出示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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