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蘇州市吳中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170人考試簡章(2)
3、交費:經初審、復審后,憑蓋章簽字的確認表至相應的交費處進行報名交費,交完費后將報名資料交至報名資料收繳處,并領取報名回執(zhí)。
(三)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同時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報名;報名時與參加考試等場合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經確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
3、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和《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注:空白協議書)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4、社會在職人員和持各類成人學歷教育畢業(yè)證書應聘的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以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
5、夫妻兩地分居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和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
6、以村官身份報考面向村官崗位的,需出具吳中區(qū)委組織部證明其村官身份且在村官崗位上工作已滿3年的證明材料。
7、歸國留學人員,除出示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外,另需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人事代理和海外人才服務部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xù),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xù)。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9、本人不能到現場審核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現場審核。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guī)定要求,代審核人需出示代報名人身份證。
10、因本次招聘將統(tǒng)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本次招聘筆試設定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qū)人社局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由區(qū)人社局通知考生辦理退費手續(xù)。
11、報名者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不得報名。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12、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fā)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 [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guī)定,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并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qū)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復印件)免交考試費。
五、筆試
(一)筆試的時間、地點和形式、內容
1、筆試時間為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于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26日下午16:00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主要內容分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兩部分。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二)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