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蘇州市公務員考試公告(2)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應按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信息。報考時可選擇在全省任一省轄市考區(qū)參加筆試。
2.報名網(wǎng)址: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www.szrsks.com)。
3.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2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資格初審時間: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3日16:00;
繳費時間: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4日16:00。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人員使用具有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方視為報名成功。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wǎng)上繳費并參加考試后,于2015年3月23日- 24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5.報名成功的人員,自行到報名確認的網(wǎng)站打印準考證,時間:2015年3月17日- 21日。
6.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辦法核減招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繳費成功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2015年2月16日09:00 - 16:00。
報考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并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筆試
1.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職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職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職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可到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hrss.gov.cn)和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www.szrsks.com)查閱。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2015年3月22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8: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30-12: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14:30-17:00《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各類職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忌傻卿浵铝芯W(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szhrss.gov.cn)、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www.szrsks.com)。
五、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2015 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jīng)所在院校同意。
2. 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還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等相關證明;經(jīng)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等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面試前組織體檢的職位在考察前)提供。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在蘇州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蘇州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4.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在臺灣高等學校接受學歷教育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大陸學生)還應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5.大學生村官還須出具服務地所屬縣(市、區(qū))組織部門的相關證明。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
委托招錄的省垂直管理單位的資格復審工作,由其市級主管機關組織并實施。
經(jīng)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由招錄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的,發(fā)放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憑證。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szhrss.gov.cn)、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www.szrsks.com)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