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無錫崇安區(qū)教育系統(tǒng)教師招聘24人公告(2)
應屆生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在職人員提供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
(2)資格審查。報名時由崇安區(qū)教育局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可隨時取消應聘者考試及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必須以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4)報名資格條件審核通過者交納100元筆試費、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同時,上傳與報名登記表上版本一致的電子證件照片至郵箱:cajy803@163.com,電子照片以身份證號命名,格式為:藍色背景,尺寸150像素*200像素,以“.jpg”結尾。特困家庭子女憑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證明材料可予免交報名費。
(5)繳費后自動棄考者,報名費不退。
(6)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選擇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若無符合條件的崗位選擇,則退還筆試費。
(7)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的補報名時間:2015年1月30日 (上午9:00—11:00),報名地點不變。若無符合條件的崗位選擇,則退還筆試費。
四、考試要求
考核包括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筆試(中小學音樂、美術、體育和學前教育專業(yè)另需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第二階段:課堂教學。根據各階段所占比例計算出考核總成績。
1.第一階段:筆試(包括專業(yè)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50分,達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中小學音樂、美術、體育學科和學前教育將筆試成績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按4:6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階段的成績;其他學科筆試成績即為第一階段成績。
筆試由無錫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中小學音樂、美術、體育學科只考教育公共知識。教育公共知識包括課程改革理論、教育學和心理學及其他綜合知識等,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和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等的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學科專業(yè)知識主要考查應聘人員作為教師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市、區(qū)教育局不指定相關參考書和范圍,也不組織相關輔導)。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筆試準考證請于2015年2月6日—2月7日到無錫市教育考試服務中心(南長區(qū)揚名新村720號)領取。
中小學音樂、美術、體育學科和學前教育的專業(yè)技能測試由崇安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測試時間、地點以專業(yè)技能測試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專業(yè)技能測試準考證請于2月6日上午9:00-11:30至崇安區(qū)教育局(無錫市連元街36號)803室組織人事科領取(帶好身份證)。
待考生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后,考生第一階段成績在無錫市崇安區(qū)教育網(http://www.cajy.cn)上公布。根據第一階段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3(同分跟進)的比例確定參加第二階段考核的人員。
2.第二階段:課堂教學。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1)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課堂教學成績當場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2)根據應聘人員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成績,按照4:6的比例,計算考核總成績。并對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安教育網上進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現(xiàn)同分情況的,根據第二階段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如第二階段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確定最終體檢人員。
(3)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須交納100元考試費。特困家庭子女憑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證明材料可予免交考試費。第二階段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