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儲備物資管理局2014年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面試公告
2014-02-07 14:33 | 國家公務員局 | 責編: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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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儲備物資管理局2014年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面試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吉林儲備物資管理局2014年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面試確認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014年2月10日12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話確認及郵件確認。
電話確認請撥打:0431-85575006、0431-85575113。
郵件確認:發(fā)送郵件至1078131661@qq.com,郵件內(nèi)容需包括:標題格式為:“姓名+準考證號+確認參加面試”;內(nèi)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聯(lián)系電話(手機、固定電話),以及本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請于2014年2月10日前電話告知我局,同時郵寄本人簽字的《放棄面試聲明書》。聲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報考職位及代碼、放棄理由、聯(lián)系電話。
二、郵寄材料審查請考生于2014年2月12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部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或?qū)W生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應與本人報名時提供的有關信息相符)。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6.獎勵證書、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郵寄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qū)自由大路1270號吉林儲備物資管理局勞動人事處(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郵編:130021。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三、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面試前一天上午集中進行,即2014年2月18日上午9:00—11:30在吉林儲備物資管理局6樓小會議室進行,請考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 身份證件(身份證、工作證或?qū)W生證)原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原件。
4. 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應與本人報名時提供的有關信息相符)原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原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6.獎勵證書、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資格復審中,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審查結果的,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面試安排(一)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二)面試時間: 2014年2月19日上午9:00。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30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忌粢蚬什荒軈⒓用嬖嚨?,請及時通知我們。請考生確保聯(lián)系電話暢通。
(三)報到地點:吉林儲備物資管理局(長春市朝陽區(qū)自由大路1270號吉儲大廈)6樓會議室。
乘車路線:在長春火車站乘6路、66路或306路公交車到自由大路站下車,第一夫人皮草后吉儲大廈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