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wèi)生部、財政部、民政部近日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制度建設,提高保障水平,將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5%左右,并將血友病等12個病種納入大病保障試點范圍,切實減輕群眾經濟負擔。
衛(wèi)生部等三部門要求,2012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財政繼續(xù)按照原有補助標準給予補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qū)補助80%,對中部地區(qū)補助60%,對東部地區(qū)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原則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難的地區(qū),個人繳費部分可分兩年到位。新生兒出生當年,隨父母自動獲取參合資格并享受新農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規(guī)定繳納參合費用。
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5%左右,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萬元。全面開展新農合門診統籌工作,進一步提高門診醫(yī)藥費用報銷比例,人均門診統籌基金達到50元左右。要將符合條件的村衛(wèi)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范圍,引導參合農民在村衛(wèi)生室就醫(yī),使新農合門診統籌基金用于村衛(wèi)生室的比例達到50%左右。要縮小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和實際補償比例之間的差距,減少群眾期望值和實際受益的差異。
三部門要求,2012年優(yōu)先將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12個病種納入大病保障試點范圍。
原則上,新農合對試點病種的實際補償比例應達到本省(區(qū)、市)限定費用的70%左右,醫(yī)療救助基金對于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大病的實際補償比例要達到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