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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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2、各崗位具體要求見《安順市2011年部分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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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不能報考);
2、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2006年以后已錄用的公務員。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報名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具體報名工作由市招聘辦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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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簡章,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安順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二),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同時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張。已就業(yè)人員須持原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凡弄虛作假的,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考生每科考試成績均須達到60分(含60分)才能進入下一程序。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專業(yè)測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招聘單位現場報名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其報名資料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若有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資格復審時間為報名結束后的兩個工作日。
3、報名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按每人90.00元繳納報名費。
報名時間: 2011年8月4日至8月6日,上午9:00-下午16:00。
報名地點:安順市人才市場(中華東路公路局對面)。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發(fā)票于2011年8月11日至8月12日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ㄈ┰趫罂歼^程中,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咨詢,由市招聘辦和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