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五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部門預算專題審議會上,根據(jù)水務局提交的部門預算材料,在該局人員支出項目中,顯示人員編制在700多人的水務局,一年花費在人員支出上的費用,就高達1.3個億,平均每個人每年費用達到了近20萬元,而這僅僅是用于其工資等待遇上的費用,也就是說,水務局的每個公務員,平均年薪都達到了近20萬元。(6月2日 《南方都市報》)
有代表注意到,在這一項安排上,水務局比去年的支出增加了近3000萬元,多位代表提出,為什么增加這么多錢,是做什么用了?面對“水務局公務員平均年薪近20萬”的疑問,筆者發(fā)現(xiàn),新聞語焉不詳,沒有看到代表們對此追問的結(jié)果,也沒有看到水務局的回答,相反,進一步加深了公眾的疑慮和懷疑情緒。
也就是說,“水務局公務員平均年薪近20萬”成了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那么,就預算審議和公開來說,“水務局公務員平均年薪近20萬”能這樣結(jié)束嗎?站在這樣的立場上,筆者以為,“水務局公務員平均年薪近20萬”就成了一個考量預算審議是走形式還是動真格的問題。作為公眾,當然不希望這個問題永遠成為心中的疑慮,作為人大代表也不能僅僅是提出問題就了事吧?
筆者的觀點是,當下應明確一個常識:預算審議越細越有價值,而不是相反。預算的細節(jié)意味著預算的完整、透明和公開。在美國,通過媒體人們可以知道每架F22戰(zhàn)斗機和軍艦花了多少財政的錢,在香港,預算案能詳細到添置座椅,就證明了這點。
公共預算是政府的基本財政收支計劃,一般說,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必須納入進來,政府收支都應在公共預算中得到反映。由于公共預算的收入和支出都與群眾的利益密切相關(guān),因此必須公開透明。無論是權(quán)力機關(guān)的審查批準過程,還是批準后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都應當向社會公開,為全體公眾所了解。但是,在我國,不少政府官員在面對人大代表對預算的質(zhì)疑時,往往避而不談或顧左右而言他,有的甚至以秘密為由拒絕回答。正是在這點上,“水務局公務員平均年薪近20萬”的預算審議價值得到了顯現(xiàn)。
讓公眾清楚知道政府怎么花錢,是“水務局公務員平均年薪近20萬”的預算審議的第一層次價值所在。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錢,都來自納稅人稅款。作為納稅人的國民之所以繳稅的一個隱含前提是:政府必須沒有自己的私利,必須把這些錢最有效率地、合法地使用于國民最期望的地方。為此,政府怎么花這些錢,必須真實、準確、全面公開,讓民眾清清楚楚看到。
讓公眾可以評估政府是否真的把錢最有效率地使用在自己期望的方向,以及是否取得了社會效益,是“水務局公務員平均年薪近20萬”的預算審議的第二層次價值。從政府角度看,預算的公開乃是政府的道德與政治義務,不管法律對此如何規(guī)定,只要是負責任的政府就必然會公布自己的整個花費,這就好像一個賬房先生要把全部賬目向老板公開一樣,天經(jīng)地義,甚至不需要法律作出明文規(guī)定,也只有這樣才能說明,是在國民賦予的權(quán)限范圍內(nèi),是設身處地代表民眾的利益。
公共選擇理論表明,官僚們傾向于通過簡化財政信息來掩蓋低效的行政行為。因此,應認識到,“水務局公務員平均年薪近20萬”不應成為沒有答案的審議,更要看到預算審議越來越細,將是民眾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