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63人)
【招聘】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緩解警力不足,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建設,根據(jù)《臨桂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文件規(guī)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21年度警務輔助人員共計63名,主要從事治安巡邏防控、交通協(xié)管等非獨立性執(zhí)法工作任務?,F(xiàn)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崗位
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輔助性工作職責,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執(zhí)行相關工作任務。招聘崗位詳見下圖: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具有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職警務輔助人員還應當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崗位需要的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
(四)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特殊崗位需要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
(五)身心健康。
(六)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盜竊、尋釁滋事等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考核、政審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擇優(yōu)聘用簽訂合同。根據(jù)工作需要,招聘單位有權調整招聘程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招聘中共黨員、退役士兵、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
報名時間
2021年5月30日起,截止到6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若在此期間無法前來現(xiàn)場報名可與臨桂分局政工室聯(lián)系
報名地點
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政工室(桂林市臨桂區(qū)興臨路18號辦公樓3樓)
聯(lián)系人:徐蕾聯(lián)系電話:0773—5597619
資格審核
臨桂分局政工室進行資格條件審核。現(xiàn)場填寫《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張。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如畢業(yè)證、士兵退役證等資格證明),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備查。
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項目: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遠。
考生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試的有關規(guī)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試。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招聘機關將取消其體能測試資格。體能測試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試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試。
筆試
對符合報名條件并通過體能測試的報考人員,我局將統(tǒng)一組織筆試,內容包含時事政治、法律法規(guī)、公安業(yè)務等相關指示。填寫報名表后發(fā)放考試復習范圍,供參考人員進行復習。
面試
符合報名條件并通過體能測試及筆試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程序,我局將現(xiàn)場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涉及報考資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凡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列入黑名單,3年內不能參加桂林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
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2.體檢和考察。
(1)體檢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提交復檢申請,經(jīng)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jù)擬聘用職位的要求,進行全面政審考察。政審考察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政審考察要求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公示及聘用
經(jīng)體檢和政審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臨桂區(qū)政府網(wǎng)(www.lingui.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3日。對經(jīng)公示后無異議者,按相關規(guī)定要求辦理聘用手續(xù)。
管理方式
對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整,試用期為六個月),安排到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有關部門從事輔警工作。輔警隊伍實行警事化管理,協(xié)助公安機關開展日常巡邏防范、值班備勤、教育訓練等工作。臨桂分局政工室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崗前培訓,凡在崗前培訓及試用期內不合格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相關待遇
薪酬待遇由臨桂區(qū)財政全額保障,實行動態(tài)調整,單位統(tǒng)一繳納“五險一金”。
其他
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錄用資格。不盡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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