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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通化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公告(1號)(105人)

2019-12-31 15:44  |  通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通化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實施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通化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通化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通化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105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2019年通化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范圍

  吉林省事業(yè)單位符合公開選調條件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資格條件

  參加公開選調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jīng)歷(崗位條件對工作經(jīng)歷有特殊要求的詳見附件1)。

  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縣級(不含區(qū))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以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且工作時間累計兩年以上。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3.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yè)能力、專業(yè)條件和任職經(jīng)歷;

  5.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6.年齡原則上為40周歲以下;

  7.身體健康;

  8.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招聘試用期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4.報考人員與公開選調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予回避,不得報考該單位。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方式

  (一)本次選調報名采取個人申請的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jīng)組織審核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報名時間:2020年1月8日8:30-16:00,1月9日8:30-14:00。

  (三)資格審查

  現(xiàn)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選調部門負責報考本部門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選調部門聯(lián)系方式及資格審查地址詳見附件1)。報名人員向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提交經(jīng)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的“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報名需要的相關材料,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定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能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考生自行打印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妥善保管,憑此表參加考試。

  (四)開考比例

  本次選調考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2。報名截止后,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或核減該選調計劃。被取消選調職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五)相關事項

  1.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yè)名稱必須與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3.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考試安排

  (一)此次公開選調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形式等以補充公告為準。

  (二)面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專業(yè)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合格線以下的取消選調資格。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根據(jù)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

  五、考察與公示

  (一)考察

  由公開選調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采取適當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身體健康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根據(jù)考察組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二)公示

  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對擬選調人員在本人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公開選調單位負責辦理調轉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公開選調工作要接受監(jiān)督。市組織、人社部門和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受理舉報,并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處理。

  此公告由通化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六、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1.信息發(fā)布網(wǎng)站:通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tonghua.gov.cn/

  2.考務網(wǎng)站:通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tonghua.gov.cn/,請考生隨時關注相關考務通知。

  3.政策咨詢電話:0435—3916639 通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1.2019年通化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2.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

  中 共 通 化 市 委 組 織 部

  通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

  文章來源:http://rsj.tonghua.gov.cn/gsgg/201912/t20191231_431379.html

標簽: 選調生    事業(yè)單位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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