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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沭陽縣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公告(30名)

2019-06-13 11:07  |  沭陽縣人民政府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導讀:2019沭陽縣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輔助人員30名,報名時間:2019 年6月12日-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筆試內容為法律常識;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華圖在線整理其公告內容如下:
  根據工作需要,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司法輔助人員?,F(xiàn)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管理方法

  1、招聘崗位: 輔警14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12名);其他司法輔助人員16名。

  2、崗位介紹:

  司法輔警從事我院執(zhí)行輔助、庭審保障、院機關及人民法庭的安保安檢工作。

  其他司法輔助人員屬于協(xié)助法官和法官助理履行審判職責的輔助人員,主要職責是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讀法庭紀律,擔任案件辦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執(zhí)行輔助和完成法官及法官助理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3、服務期不低于2年。

  二、報考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2、司法輔警要求身體素質優(yōu)良,女性凈身高不低于160cm;男性凈身高不低于170 cm,單側祼眼視力不低于4.8,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有兩年以上駕齡者優(yōu)先;其他司法輔助人員要求電腦漢字錄入熟練準確、為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4、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秘密;

  5、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適應夜班值守,不定時加班等需要。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因違法違紀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和高等教育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

  5、曾被法院辭退或主動離職的;

  6、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報考方式

  1.報名時間:2019 年6月12日-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沭陽縣人民法院政治部(法院辦公大樓713室)。

  3.報名要求:有意向應聘的人員填寫報名表,并將相關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提交至工作人員處審核;報名材料應包括報名表(附照片)、2張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身份證、學位證書、學歷證書、相關司法資格證書、個人征信報告和個人信用信息原件(考生攜帶身份證到縣政府行政服務大廳查詢)或其他能夠證明個人能力的材料等。

  五、考試及錄取方式

  1.司法輔警按照體能測試占40%、筆試占20%、面試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退伍軍人報考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①體能測試項目:100米短跑、1000米長跑、立定跳遠。請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在測試前自行到醫(yī)院進行相關體檢,確定自己是否能參加長跑。②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內容為基本應知應會知識。

  2.其他司法輔助人員按照漢字速錄技能占40%、筆試占30%、面試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參考人員總成績。筆試內容為法律常識(特別是程序法方面)和行政能力測試;速錄技能測試按照120字/每分鐘速度進行聽打錄入,聽打錄音共兩個,取兩次成績中的最高成績?yōu)樽罱K成績;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

  3.擬錄用人員確定后,統(tǒng)一組織體檢、政審,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出現(xiàn)遞補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以考生技能測試和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成績仍相同的,另行加試)。

  六、注意事項

  1、對不能提供報名所需相關有效證件進行資格審查的或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2、考生報名后,應確保《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上所填聯(lián)系號碼能夠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電話無人接聽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請報考者及時關注沭陽法院公眾微信號syfygfwx,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各項考試時間將在微信平臺上公布,不再電話通知。

  七、工資待遇

  1、輔警:被錄用者實行聘用試用期限,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162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每月1800元左右(不含績效),并為其辦理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guī)定的婚喪假、產假、帶薪休假等權利。

  2、其他司法輔助人員:被錄用者實行聘用試用期限,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1620元。試用期結束后,經考核合格,按我院關于定級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核定工資,并為其辦理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guī)定的婚喪假、產假、帶薪休假等權利。

  咨詢電話:(0527)83519078。

  附:沭陽縣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2019年6月12日

標簽: 江蘇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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