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事業(yè)單位招聘教師公告(589人)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旗縣區(qū)及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監(jiān)督。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和巴彥淖爾人才網上另行公告。
(二)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一般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三)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四)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1.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范圍。面試由各旗縣區(qū)及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市組織人社部門指導監(jiān)督。
2.面試時間、地點、方式以及有關要求等另行通知。面試滿分為100分。
3.應聘漢語授課的中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和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須用漢語作答;應聘“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人員面試須用蒙古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面試可用蒙古語作答(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作出書面申請),也可用漢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達到各旗縣區(qū)及市直單位主管部門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二)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中小學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50%+面試成績×50%
其他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60%+面試成績×40%
2.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和巴彥淖爾人才網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一)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加試形式由各旗縣區(qū)及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實際確定),按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二)體檢
1.體檢由各旗縣區(qū)及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實情況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醫(yī)生與被體檢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y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考察
1.考察過程中,檔案審核由各級組織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進行,其他考察工作由各旗縣區(qū)及市直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實施??疾靸热葜饕ㄕ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xiàn)、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2.考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被考察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考察單位的要求積極配合考察工作。
3.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經各旗縣區(qū)及市直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