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肅省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178人)(2)
四、初審
初審比例原則不低于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1:5。報名結束后,對達不到比例的崗位,適當降低比例或從服從調劑人員中進行調劑。
初審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個人基本素養(yǎng)、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特長特點等,滿分100分。初審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在甘肅法院網另行通知。
初審結束后,根據初審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操作技能測試人選,達不到1:5比例要求的崗位,按照初審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從服從調劑人員中進行調劑。初審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初審成績不計入考生最終綜合成績。
五、操作技能測試
操作技能測試采取上機操作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速記能力、聽打和看打速度及準確性,滿分100分。操作技能測試前發(fā)放準考證,操作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在甘肅法院網補充通知。入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
操作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操作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對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表、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能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提供信息不實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按報考崗位最終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對資格復審后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七、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面試前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在甘肅法院網補充通知,考生需持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八、總成績確定
報考人員最終成績根據4:6比例確定,操作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折合總分為100分。操作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九、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省法院統一組織,在三甲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報考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