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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四川省林業(yè)廳考錄公務員(參公人員)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2017-06-22 09:33  |  四川人事考試網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四川省林業(yè)廳關于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

  公務員(參公人員)面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省委組織部、人社廳和省公務員局《關于2017年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規(guī)定,此次考錄工作已進入資格復審階段?,F(xiàn)就我廳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

  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14:0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四川省林業(yè)廳(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號)天力商務樓2樓會議室。

  四、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準備以下材料

  (一)《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1份(請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另請攜帶1張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三)職位要求的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其中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學生證或學歷、專業(yè)不明確的,須提供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學歷、專業(yè)、屆次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學歷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為準;

  (四)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五)符合《公告》和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五、其他相關說明

  (一)請各位考生按此通知要求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由考生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不再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中因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證件和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而產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咨詢電話:四川省林業(yè)廳人事處: 028-83222511

  附件:四川省林業(yè)廳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資格復審名單

  四川省林業(yè)廳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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