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陽泉市平定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60名)(2)
5、入圍面試人員的資格復審
(1)入圍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后,按照報考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該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的3倍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入圍人員。
(2)資格復審,對參加面試的入圍人員要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須由本人到場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畢業(yè)證書、報到證、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入圍人員均應提供省級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yè)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忌救宋窗匆?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后,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入圍資格,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三、考試的內容、時間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形式。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科目為:
醫(yī)學類:《醫(yī)學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護理類:《護理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教師類:《學科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
其中:教育綜合知識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現(xiàn)代教育理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guī)、新課程改革等內容
筆試資料推薦:
2、筆試全部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計算辦法為:
筆試成績(醫(yī)學類):筆試成績=《醫(yī)學基礎知識》×60%+《公共基礎知識》×40%;
筆試成績(護理類):筆試成績=《護理基礎知識》×60%+《公共基礎知識》×40%;
筆試成績(教師類):筆試成績=《學科知識》×60%+《教育綜合知識》×40%;
3、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4月9日
上午:9:00—11:00 醫(yī)學基礎知識、護理基礎知識、學科知識;
下午:14:30—16:30 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
考生按照規(guī)定的筆試時間和準考證上的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考試結束后一周左右,請考生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查詢成績。
(二)面試
面試按照考生報考崗位的考試類別進行;
面試對象為護理類的,面試采用實踐操作的方式進行。主要看其實際操作能力的規(guī)范性和熟練程度,考察其對護理基礎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面試時間10分鐘。
面試對象為醫(yī)學類的,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10分鐘。
面試對象為教師類的,面試采用講課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講課內容:所報學科教材(根據(jù)指定教材定課題,提前60分鐘備課);講課10分鐘,答辯5分鐘,共15分鐘。
面試滿分100分。從考官給出的分數(shù)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面試時,凡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以后環(huán)節(jié)。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若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醫(yī)學(護理)類的按醫(yī)學(護理)基礎知識成績確定;教師類的按學科知識成績確定;如以上成績仍相同,由面試組織單位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四、聘用
(一)擬聘用人員的確定。對報考人員按照報考崗位以及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招聘計劃人數(shù)的1:1的比例確定參加擬聘用人員名單。
(二)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結論不合格且本人申請復檢的,須在另一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組織復檢,遇有疑難問題需要進行會診時,承擔復檢的醫(yī)療機構要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確保體檢客觀公正。體檢結論確實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三)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全面了解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現(xiàn)實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疾旆桨赣捎萌藛挝恢鞴懿块T制定并報縣人社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報縣人社行政部門備案。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公示。經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陽泉市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社部門辦理錄聘用手續(xù)并督促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同時,委托縣人才開發(fā)交流服務中心對聘用合同書進行鑒證。對有舉報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查無實據(jù)的不影響本人的聘用,舉報屬實并影響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后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并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