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公務員考試大綱(8)
《特種設備執(zhí)法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一、考試說明
《特種設備執(zhí)法素質測試》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務必攜帶的文具有:簽字筆或鋼筆(最好為黑色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
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無效。
三、考試內容
(一)行政執(zhí)法基礎知識(30%)。
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相關知識及應用。
(二)專業(yè)知識(70%)。
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深圳經濟特區(qū)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相關知識及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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