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家公務員報名:國家公務員體檢常見問題指導
1.報考公務員對身體條件有哪些具體要求?考生應注意什么問題?
公務員招考相關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報考者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也就是要求報考者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進行體檢 。
2.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由誰組織?
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包括筆試和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提出參加體檢人選建議名單,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正式確定體檢人選名單。招錄機關根據體檢結果,提出考察人選建議名單,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正式確定考察人選名單。
體檢工作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每次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一般來說,體檢工作由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招錄機 關實施。
3.怎么知道自己是否進入體檢和考察?
參加體檢人選建議名單確定后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公布的相關網站查詢,有的招錄機關會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4.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怎么確定,由誰規(guī)定?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
5.乙肝病原攜帶者能被錄用為公務員嗎?
在公務員錄用體檢關于肝臟的檢測項目中,除特警外,一律不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因此,除特警職位外,乙肝病原攜帶者只要不是肝炎現癥病人的,均可錄用 。
6.公務員體檢在哪里進行?
公務員錄用體檢在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yī)生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yī)療機構加蓋公章。
7.參加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注意哪些事項?
第一要做好體檢的相關準備工作。如準備好體檢表所需的相片等資料,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在采血、B超檢查前 禁食8~12小時。
第二要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在體檢過程中,耍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不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 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不做x光檢查。
第三要遵守體檢相關規(guī)定,在體檢過程中不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不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
8.女性報考者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怎么辦?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招錄機關應對其延期體檢,并與報考者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9.體檢結果如何確定?體檢中有不能確診問題該如何解決?
主檢醫(yī)生根據體檢情況做出體檢結果。體檢中如果發(fā)現不能確定疾病性質需要進一步檢查確診的,可由主檢醫(yī)生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增加其他輔助檢查項 目,體檢機構也可組織專家做進一步的檢查。經過體檢難以給出明確結論,體檢機構建議進一步檢查的,不屬于復檢。
10.哪些情況需要復檢,復檢程序是什么?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 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視力、血壓等項目有疑義的,可當場進行復查,得出結論后不再對這些項目進行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 (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 。
11.哪些部門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
公務員主管部門收到舉報或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不受時間和體檢次數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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