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選調生及大學生村官考試筆試分數(shù)線
一、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選調生資格考試合格線和考核人選產生辦法。黨政類和法檢類的合格線(最低錄用控制線)定為130分。合格線上的考生,按志愿地區(qū)(分地市)、工作種類(分黨政類、法院類和檢察院類)和學歷類別(分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名單。
二、大學生村官資格考試合格線和考核人選產生辦法。單報大學生村官的考生合格線(最低錄用控制線)沿海定為60分、山區(qū)定為55。合格線上的考生,按志愿地區(qū),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拔計劃數(shù)1:2和男女生6:4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名單。有獲得選調生考試資格且兼報大學生村官的考生,如已進入選調生考核范圍,但未錄用為選調生的予以優(yōu)先錄用為大學生村官。如未進入選調生考核范圍的考生,合格線定為120分,上線考生直接作為大學生村官考核對象;總分未達到120分,但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成績沿海生源60分以上、山區(qū)生源55分以上的考生也作為大學生村官考核人選。
發(fā)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