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考錄試點的范圍和對象為:
(1)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要求為杭州市應征入伍的2011年退役士兵或具有杭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是指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經省考試主管部門錄取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本科學歷,在校期間或應屆畢業(yè)參軍入伍并已退出現役的人員。
(2)人民武裝學院畢業(yè)學員,要求為杭州市生源的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或具有杭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7.截至2011年12月21日,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村(社區(qū))干部在任村(社區(qū))“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社區(qū))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和街道機關試點面向優(yōu)秀社區(qū)干部招考的職位。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九種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浙公通字〔2008〕60號)第十條規(guī)定十三種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公安、林業(yè)系統(tǒng)和監(jiān)獄勞教單位人民警察。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5年12月21 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 日期間出生)。
2.須具有各職位報考資格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
3.其他條件要求
(1)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2)報考公安、林業(yè)、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和監(jiān)獄勞教單位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0周歲(198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體能測評要求三個項目均達標,即男性: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縱跳摸高≥2.65米;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縱跳摸高≥2.3米。
(3)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考錄試點的職位,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
(4)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5年12月21 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街道機關試點面向優(yōu)秀社區(qū)干部招考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6) 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7)留學人員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在2012年2月29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8)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時間統(tǒng)一截止到2011年12月21日。
三、招考方式
我市各級機關均按職位招考。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發(fā)〔2008〕170號)規(guī)定,由各級組織人事(人力社保)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
四、報考程序
(一)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采用網絡方式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1年12月21日0時—12月27日24時。
網址: http:// 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作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12月24日0時—12月27日24時,報考人員可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報名不足1:3比例的職位,報名系統(tǒng)每30分鐘自動更新數據1次。
2.資格初審
時間:2011年12月28日0時—2012年1月3日24時。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